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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标准规范了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患者家属和医务人员等提供用药咨询药学服务的基本要求、咨询服务过程及质量评价改进各要素。用药咨询是药师利用药学专业知识和工具,向服务对象提供药物信息,宣传合理用药知识,交流与用药相关问题的过程。标准对用药咨询的管理组织、制度建设、人员要求、环境要求及设施设备提出了明确规定,要求配备独立的用药咨询室和必要的软硬件设施。服务过程涵盖服务对象、咨询方式(面对面、电话、网络)、咨询时间、咨询内容、咨询流程和咨询记录等环节。通过质量管理、用药咨询原则约束及评价改进,确保用药咨询服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关键要素 5 要素规范 5.1 基本要求 5.1.1 管理组织 5.1.2 制度建设 5.1.3 人员要求 5.1.4 环境要求 5.1.5 设施设备 5.2 服务过程 5.2.1 服务对象 5.2.2 咨询方式 5.2.3 咨询时间 5.2.4 咨询内容 5.2.5 咨询流程 5.2.6 咨询记录 5.3 质量管理与评价改进 5.3.1 质量管理 5.3.2 用药咨询原则 5.3.3 评价改进 附录 A(资料性) 用药咨询记录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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